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报刊登的一篇文章表明中国检察机关在处理加密货币行业时的态度正在发生转变。
文章的大部分内容主张采取比当前更为严厉的反洗钱立场。作者认为使用加密混币服务、隐私币或进行缺乏明确经济理由的大额交易,应被视为有洗钱意图的指示信号。她更进一步,建议在此类情况下,应由嫌疑人承担证明自己清白的举证责任。
不幸的是,这些并不令人特别惊讶。不仅中国,许多国家的政府也在朝同一方向发展。
不过真正引起我注意的是文章中的另一个提议:将区块链数据作为在法庭上完全可采的证据。
这确实让我感到吃惊。这真的是一个仍在争论的问题吗?
如果你在rabbit.io上创建了一笔互换,向我们发送了加密货币,但因某种原因兑换被延迟,你要证明自己已付款所需的全部就是交易哈希。如果该交易记录在区块链上,则无需额外证据。
全球加密货币社区长期以来一直认为,没有什么比区块链记录更可靠的了。它无法被删除、篡改或伪造。
然而,世界上人口最多国家的司法体系直到现在才开始正式承认这一点?
看来我们仍处在政府采纳加密货币的初期阶段——一个政府仍在争论加密社区多年已视为理所当然的最基本原则的阶段。